| 目的: |
透過拍攝環保宣傳短片,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。另外,參賽作品亦有機會在媒體播放,達到向公眾宣傳環保的目的。 |
| 主辦單位: |
環境委員會、拍板視覺藝術團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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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參賽資格: |
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的本澳市民,作品可由個人或集體製作。 |
| 參賽形式: |
- 宣傳短片製作形式不限(例如:Flash 動畫、Digital Video等),遞交作品必須以PAL掣式(MPEG II格式)儲存於DVD媒體。
- 片長不超過30秒 。
- 主題必須環繞下列其中一個項目:
(一) 愛惜資源:如減少廢棄物(減少使用紙張、不要浪費食物)、節約用電、減少白色污染(盛載飲品或食物的膠盒)、綠色消費、循環再用等;
(二) 購物時自備環保購物袋:如減少使用膠袋;
(三) 清新空氣:如環保駕駛(使用環保燃料、停車熄匙)、多用公共交通工具、多步行或綠化周圍環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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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拍攝角度: |
從環境委員會勸喻市民角度出發,短片最好能包含環境委員會的字樣及標誌。 |
| 評審: |
由主辦單位及專業人士組成。 |
| 評審標準: |
概念/創意50%
表達方式30%
表達技巧20% |
| 獎項: |
設冠/亞/季軍,獎金分別為澳門幣 $8,000.00,$5,000.00及$3,000.00。另設優異獎5名,各得獎金澳門幣$1,000.00。 |
| 報名: |
請於2009年3月1日至3月25日期間在環境委員會網站(http://www.ambiente.gov.mo)報名。亦可將報名表遞交或傳真至環境委員會,澳門宋玉生廣場393至437號“皇朝廣場”十樓,傳真號碼:28725129。 |
| 工作坊日期及地點: |
2009年3月29日(星期日)上午10:00,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93至437號“皇朝廣場”十樓環境委員會多功能廳。(由專業導師介紹比賽拍攝要點及技術) |
| 作品數量: |
不限 |
| 交件日期及地點: |
請於2009年5月5日前把作品拷貝送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93至437號“皇朝廣場”十樓環境委員會(郵寄稿件日期以郵局印章為準)。 |
| 查詢: |
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環境委員會黃先生(電話:87967105)或拍板視覺藝術團朱先生(電話:66814314)。 |
| 評選結果: |
2009年5月中旬公報,結果將於環境委員會網上發放。 |
| 頒獎日期及地點: |
另行通知。 |
| 注意事項: |
-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作品,並未對外作任何公開展示;
- 參賽者需負責參賽作品內容涉及的版權事宜,若參賽作品內容包含涉及版權的材料(e.g.
片段、音樂),必須於遞交作品時作出聲明;
- 參賽作品不論獲獎與否概不退還,所有參賽作品的版權歸環境委員會,該會有權將作品作任何方式的放映,或參照作品內容作其它作品拍攝之用,而無需徵求作者同意及給予額外報酬;
- 每位參賽者只得一次獲獎機會,冠、亞、季軍及優異獎的作品不得為相同作者;
- 主辦單位可要求參賽者提交高質量的參賽作品,以便適用於電視台播放;
- 評審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結果,參賽者不得有任何異議;
- 參賽者須遵守本章程有關規定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;
-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,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,並保留闡釋和決定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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